《北京日报》:(黄勇)重要经济决策应经公平竞争审查
重要经济决策应经公平竞争审查
(来源:《北京日报》2017年1月18日 第6版 记者:赵鹏)
越是重要的经济决策,获得公众理解和支持显得越重要,因此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应缺位,而应让社会公众看得见、感受到。市人大代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就此提出了“关于北京市政府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的建议”。
2016年10月21日,市政府发布实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黄勇建议,应尽快建立北京市政府(包括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内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机制。
他认为,政府公信力与信息公开程度休戚相关。越是重要的经济决策,获得公众理解和支持显得越重要,相应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监管不可或缺并依法进行,而相应的制度措施制定中,如一些重要经济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应缺位,而且应该让社会公众能够看得见、感受到。而这可以增强制度措施的公信力,取得相应的实施效果,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附: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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